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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同桌 (4 / 4)_

        走在乡间小路,王筝一路走一路望。

        王筝所在的镇叫王场镇,这里处蜀中盆地,有条人工运河,在70年代末建成,水源来自青城山脉旁系的各种山源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这里的田地并不肥沃,沙地居多。

        王筝所在的这个村叫王家村,村里人大都数是几辈前逃荒来到此处,开荒种地定居下来的。所以田地也并不多,只能有个温饱,如果遇到产量低的不好年头,连饭都吃不饱。

        王筝家一亩五分田可以种水稻,五分沙地就只能种菜。常言道,一亩地十亩田,意思是种菜比种粮要费神费力的多,要除草,隔三叉五的要施肥,要菜长得好,就要肥下得勤,照顾得精心才能出有卖相的好菜来,才能卖得上价,所以种地比种粮要辛苦很多。

        以前王筝家也种过菜,可是郑水蓉一个女人带个孩子,整天在田里刨也没因为卖菜而让生活好过些,所以干脆批发菜拿去卖,每天还能固定赚个十元二十元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上辈子的王筝打心眼里真的觉得自己的母亲一无是处,自己的丈夫管不住,搞得自己穷困潦倒,也从来没有想过改变这种状态,可是对于现在的王筝却觉得,母亲是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,也没有聪明的脑子,性子也不厉害,甚至还有些糊涂,可是,也就只有她才舍得拿自己一毛一毛攒起来的钱供自己上学。

        能供她上到高中已经是母亲能力的极限,她再也没有多余的能力供她上大学。不是母亲不想,也许是根本想不到或者根本供不起,穷,太穷!!

        看来,王筝不仅要赚钱,还要开阔自己母亲的眼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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