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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洛昂斯的眼光来看,这位小卷毛虽然不是大众审美最推崇金发,但是他的身躯结实有力,那双眼睛也十分明亮,他甚至回家的还会和一颗老树打招呼。
这样的人理应当十分受欢迎的,如果他不故意含胸驼背的话。
“是你们,你们也来参加科技展了?”晚间克拉克肯特见到洛昂斯的时候,他正和女朋友依偎在一起讲悄悄话,那种热恋中的气息让哭过的克拉克忍不住微笑。
他们两个的外表都十分出色,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,更是仿佛给周边环境都开了滤镜一样。
然后洛昂斯和他打了一个招呼,克拉克肯特也挥了挥手。
“是的,朋友送了两张票,我正好过开开眼界。”洛昂斯点头,然后他看到了克拉克脖子上挂着的相机。
克拉克肯特举起相机,“如你所见,我是一个小记者,我叫克拉克·肯特。”
“克拉克先生,你看起来可不小,”整个会场,洛昂斯能够一眼就看到这个小卷毛,就足以证明这个小卷毛并不如表面上看起来的那样,“各种方面。”
洛昂斯没有想要深入挖掘的意思,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秘密。
“我是洛昂斯,是个旅行者。”如果是其他什么别的地方,洛昂斯大概会更喜欢称呼自己为吟游诗人,虽然他真的唱不了几首诗。
“旅行者?”这年头,会这样介绍自己的可不多了。克拉克肯特看向洛昂斯,老实说,他和影视上的旅行者的形象可不太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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