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赛利姆一世杀兄杀子,血亲相残,就是为了维系戒指的力量。
他和小丑之间,确实存在着超越血缘的连接,但这并没有什么用,不能作为小丑的护身符。血缘关系意味着席格必须杀了他,只有用刀子撕开他的心脏,让戒指啜饮他的血和生命,席格才有可能活下去,活过二十八岁。
他叹了口气,转头看着镜子中的自己。镜子映出一张苍白的、年青的脸,两只漂亮的异瞳半眯着,像猫一样鲜艳且光亮。漆黑的长发沿着皮肤跌落,光滑如绸缎。这是他二十三岁时的样子,二十三岁,距离二十八岁还有五年时间。
他的寿命只剩下这五年。
算了,不想这些事了。左右还有五年多,倒也不必这么急。
席格把烟头按在烟灰缸里熄灭,然后站起身,在凌乱的书桌上翻找。桌上除了书就是旧报刊,全都是他收集来的关于哥谭罪犯的刊物杂志,头版报道上印着蝙蝠侠和小丑的图片。席格很快在故纸堆里找到了他想要的东西,一个不大不小的旧笔记本,封面上用蓝色水笔写着一行字:
阿卡姆疯人院&黑门监狱花名册。
席格美滋滋地打开那又旧又破,看着像是十九世纪流传下来的巫术笔记一样的手写花名册,心里想道:与其有空在这里伤春悲秋顾影自怜,倒不如随机抽取几位罪犯为他即将熄灭的戒指加点柴火。
是谁这么幸运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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