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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边有监控,警方很快查到了肇事逃逸者。跑车是车行租来的,先来警局的是车行老板,肥头大耳的,油光水面,与先前在驾驶座上那模糊的轮廓并不一致。
几经盘查,真正的肇事者很快就被交代出来。
据老板说对方是个刚满十七岁的女生,高中辍学就开始追星,车子是找已成年的男性朋友帮忙租的。
女生名周悦灵,狂热追星族,经常租豪车,尽力把自己打扮得很有钱的模样,找机会接近偶像。
还真有个年轻男艺人上当过,以为她是某个连锁企业的千金——这是她自己主动交代出来的,提起来时脸上还是洋洋得意。
当警方问她:“你为什么要开车撞人?”
周悦灵无所谓地说:“我讨厌她嘛。我喜欢江冶,谁叫她要跟我们这些小姑娘抢男人的啊。”
“那你知道你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什么代价吗?你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罪,甚至已经危害到公共安全了。”
她脸上露出茫然,说出来的话天真又可笑:“不知道。反正我是未成年,未成年有保护法的。”
也许是那群孩子给她说的次数多了,久而久之,周悦灵也深深笃定“未成年保护法”是块免死金牌。
“大不了坐牢呗,反正我年轻,出来又是一条好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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