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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郡首大人,我们寃枉,为什么只绑我们?”吕四喊道。
“未奉令带武器跑到民夫营闹事,就是重罪!再乱喊就掌嘴了!”郡守说道。
在郡守府衙门,卓明、赖三、吕四被带到堂上。郡守坐正中间,两边分别坐着法曹和书吏,两侧各一排差役。法曹见郡守亲自听审案,忽然觉得表现的机会来了,顿精神一振,详细问了几人的姓名和籍贯住址。便问:“吕四,你所告何事?”
“草民告发民夫营卓氏请人代替劳役之罪,望大人明察!”吕四说道。
“你并非民夫营的人,你是如何知晓卓氏请人代替劳役?”法曹问道。
“是…是赖三告诉小人的!”吕四说道。
“赖三,怎么回事?从实招来!”法曹问赖三。
“我这个屯的民夫是商籍,因此每日分配的活比别的屯重三成。因此别的屯太阳未落山便干完活了,而我的屯要干到天大黑才能完成!卓明便令人买了许多肉和酒,傍晚时,请别的屯收工后的民夫来帮忙,再用酒肉招待他们!”赖三回答道。
“你的屯每日出工可有人缺席,找别人顶替出工?”法曹问道。
“没有人缺席,没有人顶替!”赖三回答。
“来帮忙的民夫除了吃酒肉,卓家可有付工钱!”法曹又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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