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> 散修之女的修仙日常 > 807 (9 / 18)_
作者再次强调下,勿以妾为妻。 为什么要多次强调这个? 的确就是这样。 小老婆就是小老婆,哪怕混成贵妾,还是小老婆,既然是小妾,就该有点妾样。 还想当正妻,那就是僭越了名份。 勿以妾为妻。 这绝对是至理名言。 诶,作者不是常年让方蓉这个小妾甚至外室被扶正吗? 那叫扶正? 那叫拨乱反正。 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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