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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使聪慧如他,对“远”这个词仍然没有概念,在六岁不到的孩子眼里,“远”只是转过几条街的距离。
席格很快开始了他的第一次尝试,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,仅仅是一味地走着,也不去记周围的景色。走过半个城区之后,他被警察送回了家。到家时是午夜,父母和妹妹都已经睡下,他敲了半天的窗,才让卡弥尔给他开门。
他很幸运。那一夜有三个醉汉冻毙在街上,若卡弥尔没有给他开门,他也将不幸成为其中一个。
六岁之后,他开始上学,学费全面的社区公立小学跟公寓一样破破烂烂,座椅上结着一块块成年累月的黑褐色污渍,用手一摸油腻腻的。
教数学的老师是个蓄着一把山羊胡的老头,走路颤颤巍巍,一瘸一拐,高年级的学生们常常聚在走廊里,嘲笑老师行走如同企鹅一样滑稽。他很少教训那些调皮的大孩子,只是呼着气将他们驱赶开。
那位尽职尽责的普通老师,给了席格人生中第一份怜爱。他会为席格的好成绩表扬他,也会用满是厚茧和老年斑的手,温柔地抚摸席格的头。
如果以前所有,这就是他的人生,也不能称之为不幸。
在这个国家,生来像他一样贫穷的孩子很多,他们大多数都有着相似的命运:不合格的父母、窘迫的收入、糟糕的环境、孤独的童年。他们就像长在下水道里的野草,活得艰难却生机勃勃。
倘若千万人都在经历相同的不幸,那么这份不幸多多少少被稀释了,孩子的无知还迟钝有效保护了他们,加之时光如此迅疾,快到让人连自己正在经历痛苦都来不及体察,一代又一代的孩子就这样打着滚的长大了。
但席格连这样潦草的人生都没能经历,上学带来的快乐如阳光下的肥皂泡,五彩斑斓,却连一阵风都经不住便破碎了。
究其原因,只是因为——他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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